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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259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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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影响大气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为守护大家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全面禁止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自觉严守禁燃规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管控要求,禁燃区域内(区直机关所在地、回龙镇机关所在地、彭家村至民政局G538线路段、知青路、农垦路、回龙街、回峰南路、回峰北路、朱家观自然村、黄家自然村、回龙自然村、盐下村、八字桥居委会、回峰居委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跨年夜(元旦)、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不违规燃放、不违规存储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主动远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三无”烟花爆竹。若发现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违规销售、囤积烟花爆竹等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携手筑牢经营环节安全屏障。
三、自觉宣传倡导新风。倡导绿色文明节庆新风尚,优先选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环保形式传递节日喜悦,让我们以清新空气喜迎新春,用温馨祥和取代喧闹烟尘,携手营造低碳环保、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
四、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积极向身边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放政策,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传播绿色过节理念。若发现身边有违规燃放、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进行劝阻,并积极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反映。
回龙圩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守护碧水蓝天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行动,自觉遵守禁燃规定,积极传播环保理念,用责任与担当共建生态宜居、安全和谐的美丽家园,共度一个平安、祥和、绿色、文明的佳节!
回龙圩管理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专班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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