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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回龙圩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03-24
名称: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解读《关于规范报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等 7个事项的通知》
文号 : 回办〔2022〕6号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解读《关于规范报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等 7个事项的通知》
2022-03-28           来源: 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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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印发了《关于规范报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等 7个事项的通知》,现对予以解读。

    出台的背景

    根据区党委、管委会议研究的意见,为做好规范报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 7个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一、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

   请假报备制度是重要的纪律规矩,回龙圩镇、林场、区直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严格执行。

   一是区领导外出(指离开回龙圩,下同),按要求分别向区主要领导请示或报告,经同意后向区党政办公室报备;回龙圩镇、林场、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按要求分别向区主要领导请示或报告,经同意后向区党政办公室报备。

二是回龙圩镇、林场、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区,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职工,防疫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各部门非必要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公职人员减少不必要外出调研、聚会聚餐等活动。对恶意违反防疫规定的,严肃处理。

二、关于向区党委报告工作事项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严格组织纪律、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根据《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回龙圩镇、林场,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应当每年向党委作1次全面报告;执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除了明文规定应该请示报告的内容外,须向区党委请示的事项至少包括以下三项:一是涉及全性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重大事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出决策或对外发布情况、发表意见。二是涉及中央、省、市级文件的解密公开、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以及新闻报道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重大问题。三是区直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区党委决定的,要及时请示报告。对涉及委事权的重大事项,由区党委统一向委请示。
    须向区党委报告的事项至少包括以下五项:一是区直各单全面工作情况,如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二是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有的要向区党委报告,有的要向领导同志本人报告,具体根据涉及事项和重要程度确定。今后,区直各部门通过条线渠道获得的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要第一时间报告区党委,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四是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社会动态、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五是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报送上党委备案。
   三、关于报批召开全区性会议

一是严控会议数量、规格和规模。少开大会,重点开好推进工作落实的会议。对仅涉及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的会议,不以区党委、管委会名义召开;按工作内容和性质可由分管区领导出席的,不请主要领导;可由区主要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出席的,不请全体区党委委员出席。区直单位召开会议需请镇、林场主要负责人出席的,要事先报区党委、管委同意。

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及会议承办主体各单位拟以区党委、管委名义召开会议,必须按程序先报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再向区党政办公室报请示,由区党政办公室归口报区党委、管委批准,由区党政办负责承办;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区性会议,要报分管区领导批准并负责承办会议情况及时向区党政办公室报备。

三是规范区党委、管委会议议程。区党委、管委会议是谋全局、议大事的重要会议,常规性、日常性、部门性工作原则上不提交审议。凡提交区党委会、管委会研究的工作事项,各责任单位会前2天要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呈报区党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和区党政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自行安排一名会议记录员与区党政办公室会议记录员一起实行会议情况“双记录”。会议列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候会。按区党委、管委会要求,今后议题不成熟不上会、材料达不到要求不上会。

四、关于承请区党委、管委会制发文件事项

一是尽量精简文件数量。中央、省市文件规定得已经很具体的事项,区级层面原则上不再发文,关键是抓好落实。分工方案类文件尽量压缩合并行文。

二是严格控制发文规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的规定行文。凡是由部门行文或部门联合行文能解决的,不以区党委、管委会或区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行文。各单位各部门常规性、年度性工作安排、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等事务性文件以及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的意见,不由区党委、管委或区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行文。

五、关于信息报送事项

一是日常信息报送。区党政办公室是区党政信息报送的主渠道,是区内各类信息上报、下达、外宣的中枢机构。各单位至少要明确一名信息专干,每月至少报送1条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党政办公室的党政信息约稿报送工作。

二是紧急信息报送。紧急信息上报前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确保所报信息要素齐全、事实清楚、内容无误、时效性强,有条件的要提供相关图片或声像资料。紧急信息的报送于事发后第一时间形成通稿上报区党政办公室,再由区党政办公室送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审定,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上报或对外发布。在此之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信息上报或对外发布。

按照中央、省市对报送紧急信息的明确规定,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后2个小时内报送,决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应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

六、关于督促检查事项

一是督查事项。区党委、管委会议重大决定的督办事项,包括区党委、管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的情况、区党委、管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关全区工作的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方面等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是督办程序。由区党委、管委督查室根据每次区党委、管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拟定具体督办工作方案报区党政办主任审定后,以区党委、管委督查公函下达给区直有关部门与回龙圩镇、林场分解落实。如遇涉及重大问题,或需多个部门才能督办查办的事项,由区党政办(督查室)牵头组织办理。

三是情况反馈。区直各单位、回龙圩镇、林场要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分别以单位(含办公室)的名义形成正式文件,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签发,及时将落实情况按要求反馈到区党政办(督查室)。区党政办(督查室)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各部门,明查暗访,狠抓落实,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反馈与通报。区党政办每月向区党政班子成员成员全面反馈贯彻落实情况,通报结果运用到年终绩效考核及干部执行力卡考核等内容,以确保督查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关于提高代拟稿质量事项

部门研究起草代拟稿的过程,就是为区党委管委决策参谋服务、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过程。起草代拟稿是区直各职能部门的主责主业,一定要站在区党管委和全局的高度,尽职尽责、精心起草,把好源头关,绝不能有“代”的意识,更不能存有靠办公室把关的依赖思想。今后,为区党管委起草的代拟稿,须经单位一把手审签后才能上报,重大材料还要经过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凡代拟稿不合格的,不发文、不确定开会时间。区直各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小结或工作总结到区党政办公室。

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324      

附件1

区党委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告单

外出地点

外出事由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外出期间主持工作人员及职务

                    

本人签字

(或单位公章)

                           

市委主要领导意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单

外出地点

外出事由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外出期间主持工作人员及职务

                    

本人签字

(或单位公章)

                           

区党委主要领导意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回龙圩管理区2022年党委会会议议题呈报单

议题申报时间

区党委书记批示:

议题    名称

议题
主要内容

汇报(传达)人

是否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建议列席相关单位及人员

部门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议题呈报单与上会材料经区党委主要领导审签后及时报送至党政办文秘室,按要求确定上会时间。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规范报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等 7个事项》的通知_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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