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2024-01946 分类:  
发文机关: 回龙圩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4-06-11
名称: 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
文号 : 回管通〔2024〕    
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
2024-06-24           来源: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

为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已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重点森林防火区

回峰林场:西部大岭一带林区。

回龙圩镇:马鹿头村(部分)、神仙洞村(部分)、八仙洞村(部分)、兴隆村(部分)、永济亭村(部分)。

二、一般森林防火区

区域内重点森林防火区以外的森林防火区均为一般森林防火区。

三、重点森林防火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一般森林防火区在区管委会规定的森林防火期内防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附件: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

区区划图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区划图


      相关图解: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的图解_政策解读

      相关视频图解:/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的图解_政策解读_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单位: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政府大楼一楼 网站标识码:4311000059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回龙圩管理区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电话:636794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