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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1005 分类:  
发文机关: 回龙圩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01-18
名称: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 回管〔2022〕3号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1-20           来源: 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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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的通知

回龙圩镇、回峰林场,区直各单位:

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2.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2.2  解救疏散人员

2.3  保护重要目标

2.4  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3.2  组织机构职责

3.3  扑救指挥

3.4  专家组

4.处置力量

4.1  力量编成

4.2  力量调动

5.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

5.1  预警

5.2  火情监测

5.3  信息管理

6.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6.2  响应措施

6.3  区直层面应对工作

7.综合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运输保障

7.3  应急航空保障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5  物资保障

7.6  经费保障

7.7  预案保障

8.后期处置

8.1  火灾调查评估

8.2  火因火案查处

8.3  约谈整改

8.4  责任追究

8.5  工作总结

8.6  表彰奖励

8.7  灾后重建

9.附  则

9.1  以上、以下的含义

9.2  有关说明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预案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湘安发20203号)《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湘政办函202147号)永州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暂行办法》(永政办函20216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区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在区党委、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回龙圩镇、林场及区直各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区管委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管理区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森林防灭火工作。

回龙圩镇人民政府、林场、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措施预防森林火灾,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管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

森防指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工作的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教育局、中心派出所民政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文化广播站卫生健康、国网回龙圩供电等单位为森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森防指成员。

管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承担森防指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森防指任命。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森防指

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森防指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森林防灭火工作,研究部署全森林防灭火工作;统一调度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指导协调较大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监督检查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协调做好灾后处置相关工作。

3.2.2森防指办公室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负责组织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和日常调度;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高火险预警信息;调度森林火灾救援进展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建议;及时向区党委、管委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及扑火救援情况;协调、督促森防指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森防指成员单位

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重大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及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

发展改革局(环保局)负责将全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协调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保持重要应急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教育局:负责指导全教育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林区学校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

中心派出所负责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防范处置工作;协同林业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民政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财政局:负责筹集森林防灭火资金(含值班、救火补助),安排本级经费预算;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自然资源局:提供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和资料。

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全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助区党委、管委组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负责指导涉及农业生产的野外用火安全,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文化广播站负责督促和指导全文化场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

卫生健康负责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指导、协助火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

国网回龙圩供电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与相关部门共享林区监控信息,共同提高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

森防指成员单位实行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联系责任制,负责联系责任区的森林防灭火督查指导工作。

3.3扑救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同时发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跨省(自治区)界、市界或者县市区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当地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省(自治区)界、市界或者县市区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跨省(自治区)界、市界且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按照《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预判为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超出区管委的应对能力时,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或依申请提供支援。

区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区管委会主任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机构的指挥;执行跨市界、区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市森防指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

3.4专家组

区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民兵应急队伍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森防指统筹协调,负责对接及有关保障。

5.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森林防火期内,区森防指,森林防火区的回龙圩镇人民政府、回峰林场、村(居委会)等特殊保护区域的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动态。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2

5.1.2预警发布

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并报上一级森防指办公室。

森防指办公室建立会商机制,适时组织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区中心派出所等部门综合研判全森林火险形势,发布森林火险级别。达到黄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森防指办公室立即向涉险区域转发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一)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森防指办公室、镇、林场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二)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地区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森防指、镇、林场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巡查巡护,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

3区管委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三)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地区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区森防指至少有1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3)必要时区管委发布命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森防指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5护林员、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开展重点区域护林防火巡护。

(四)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地区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森防指召集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区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各级管部门会同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区管委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预警地区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和指导;

4)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进入临战状态。

5.2火情监测

区森防指要会同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中心派出所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卫星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并通过林火远程监测、空中巡查、高山望、地面巡护等方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对国家和省森防指办公室发布的卫星监测热点,区森防指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逐级报告市、省森防指办公室。

5.3信息管理

5.3.1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应将森林火灾报警(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

5.3.2信息报告

回龙圩镇、回峰林场应当按照有火必报、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向区森防指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再由区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市森防指办公室。

发生以下森林火灾,镇、林场森防指办公室应立即核准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森防指办公室: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超过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或当天23点前尚未扑灭可能形成隔夜火的;

3)过火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

4)威胁村庄、居民区或者重要单位、重要设施的;

5)发生在跨区范围的;

6)发生在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的;

7)需要区管委组织支援扑救的;

8)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

9)经研判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森防指办公室接到以上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党委、管委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的村(居委会)应按责任区域分工组织人员进行早期处置,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预判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森防指为主组织处置,森防指视情况派出工作组现场督促指导;预判可能发生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由森防指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森防指先期组织处置,并请求森防指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防指立即就地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镇和林场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并及时向区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与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重要电网设备等重要目标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对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实施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并经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地镇政府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6.3区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区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镇、林场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3。

6.3.1 Ⅳ级响应

6.3.1.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舆情高度关注,区党委管委要求核查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际交界处、跨村区域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或者县级交界处,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6.3.1.2响应措施

森防指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火情;

2森防指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督促火灾发生地的森防指负责同志赶赴一线指挥,调动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根据需要督促指导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

6.3.2 Ⅲ级响应

6.3.2.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森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2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际交界处、跨村区域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或者县交界处,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6.3.2.2响应措施

森防指及时组织火情视频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实时连线调度,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督促指导火灾发生地的森防指及时按程序调动辖区专业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民兵应急队伍和相关扑火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3)区森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根据需要调动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实施跨村增援;

6)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

6.3.3 Ⅱ级响应

6.3.3.1启动条件

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森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或者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际交界处、跨村区域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或者县市区交界处,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重要电网设施、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备,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6.3.3.2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必要时火场设森防指前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火灾监测、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宣传信息、社会维稳等工作组。

1)指导火灾发生地的镇、林场森防指制订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督促其及时调动辖区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森防指副指挥长率有关工作组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调动其他专业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以及民兵应急队伍跨区增援;

4)根据需要请求应急管理厅调派驻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和其他县区专业防扑火队伍跨支援;

5)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7)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8)协调宣传部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3.4 Ⅰ级响应

6.3.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森防指提请区党委管委启动Ⅰ级响应,并报政府备案:

1)过火面积超过5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严重威胁到居民聚集区、油气管道、重要电网设备、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备,经济损失巨大;

4其他严重威胁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提高响应级别。

6.3.4.2响应措施

森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森防指指挥长或者区党委管委指定的负责同志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管理区主要负责同志赴火场统一指挥调度。

1)火场设森防指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火灾监测、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宣传信息、社会维稳、灾情评估、专家支持组等工作组;

2)调动本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应急管理厅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

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宣传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加强舆情分析与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3.5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3.6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森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镇、林场

7.综合保障

7.1队伍保障

森林火灾高风险镇、林场应当建立1支以上人数不少于20人的专业防扑火队伍或能承担森林灭火任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居委会)应当建立1支人数不少于10人的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群众防扑火队伍。

需要临时动员社会救援力量时,由火灾发生地负责。

7.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为主,特殊情况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3  应急航空保障

森防指根据防灭火工作需要,依程序报应急管理厅批准调动应急航空力量执行防火巡护和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管委、镇政府应建立健全扑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森防指启动IV级及以上响应时,火灾发生地的应急通讯设备应与区森防指保持畅通;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区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7.5  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灭火、防护、侦通、野外生存和大型机械等装备器材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镇、林场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必要时,由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申请应急管理厅紧急调援。

7.6  经费保障

区管委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应对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负担保障。

7.7  预案保障

区管委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地形、气候、灾种实际,充分考虑林场、林区、树种特点和植被生长、林下可燃物载量及可燃气体等情况;精准掌握所辖区域河流丰水期和枯水期等不同时段救火水源点,消防车取水点位置;考虑防火隔离带、林区扑火道路、扑救力量、扑火工具、物资装备布局等情况,聚焦解决问题,由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本预案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国网回龙圩供电所、区中心派出所等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应根据单位和部门职责,在编制部门专业(专项)应急预案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予以明确,确保与本预案有效无缝衔接。

回龙圩镇、林场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扑火指挥员、消防队员、值班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意识,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8.后期处置

8.1火灾调查评估

区管委组织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区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上一级森防指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区管委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区中心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其他火灾案件由管理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8.3约谈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管理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隐瞒不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8.5工作总结

火灾发生地的森防指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属地责任部门应向区管委上报火灾调查评估报告,并抄送森防指。管理区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或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产生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森防指向管理区领导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6表彰奖励

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其他表彰性奖励有关政策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7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保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建设。

9.附则

9.1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9.2有关说明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敏感时段:一般指森林防火期内,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中元、国庆等重点节假日;非防火期的五一节以及其他特殊时段。

敏感地区:一般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特殊保护区域。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区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森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区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2.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级标准

3.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1

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牵头,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党委委、管委森防指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

(二)火灾监测组。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牵头,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参与制订火灾扑救方案;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三)火灾扑救组。由由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区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应急队伍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四)医疗救治组。卫生健康牵头,由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组。由由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牵头,发展改革中心派出所财政局、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火灾现场指挥部与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传输畅通;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和森林火灾等级,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六)社会维稳组。中心派出所牵头,教育局、由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民政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有关社会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七)宣传信息组。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牵头,中心派出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区文化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协调指导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八)灾情评估组。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林业局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附件2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级标准

森林火灾预警级别

颜色

标识

危险

程度

易燃

程度

划分级别标准

(特别严重)

红色

极度

危险

极易

燃烧

森林火险等级五级,连续20日以上晴天,相对湿度50%以下,可能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严重)

橙色

高度

危险

容易

燃烧

森林火险等级四级,连续15日以上晴天,相对湿度50—60%,可能发生较大、重大森林火灾。

(较重)

黄色

中度

危险

较易

燃烧

森林火险等级三级,连续7日以上晴天,相对湿度60—70%

(一般)

蓝色

低度

危险

难以

燃烧

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连续3日以上晴天,相对湿度70%以上。

附件3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相关读解: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解读《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相关图解: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关于回龙圩管理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图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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