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2021-00776 分类:  
发文机关: 回龙圩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04-29
名称: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7           来源: 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区直各单位:

《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永学生防溺工作的通知》(永安办〔2021〕9号)文件精神,有 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和区党委、管 委主要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区党委、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将责任压实到村(),将任务明确到人,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求,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网,实现安全管理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力争不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学生溺水责任事故。

二、主要措施

(一)以“人防”为前提,铸牢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提高社会宣传广度。区管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公共交通视频媒介等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在溺水易发季节,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安全并对学生溺水事件进行客观报道;利用“村村响”广播、播放宣传片、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 形式宣讲防溺水知识,“村村响”在重点时段每天要播放三次以 上,每个村(社区)在醒目位置书写一条以上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标语;4 月份-9 月份,要在重点时段对城区和农村的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和横幅,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在人群密集场所巡回宣传防溺水知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党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水利局,回龙圩镇、林场、各办事处,各村支两委)

2.提高学校教育深度。教育要督促指导学校扎实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中小学校要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展两次防溺水演练活动,全面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措施,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大力推广中小学“151011”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 (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末放学前 5 分钟、节假日放假前10分钟、每学期1次主题班会、每半年1次家访,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中小学校)

3.提高家庭教育力度。、办事处、林场组织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走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摸排和统筹,每个社区或村干部包干负责数名学生,在重点时段经常上门反复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及监护人提高对学生离校后、节假日、双休日和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管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要办好村(社区)“家长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引导广大学生家长(监护人)掌握科学的防溺水知识,切实加强对孩子教育和监管,充分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学校要加强家校协同,督促引导学生家长(监护人)提升防溺水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预防意识。对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要重点关注。(责任单位: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各村支两委)

(二)以“物防”为基础,消除危险水域安全隐患

4.突出危险水域隐患治理。每年4月之前,回龙圩镇、林场、办事处及村(居)支两委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及水域周边潜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逐项建立排查清单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实行重点水域包干负责制,并设置警示标牌(含包干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每年5月份-9 月份,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水域的巡查,排查治理辖区内池塘、水库、堤坝、江河湖泊、积水坑、洼地等水域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坑、池等隐患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部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牌。(责任单位: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各村支两委)

5.完善危险水域防护设施。在学校周边、村庄附近、学生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重点水域和危险区域应摆放适量绳索、竹竿等救生物品和添 置防护设施,提高自救安全系数。(责任单位: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各村支两委)

6.强化预防溺水经费保障。学生防溺水宣传、设施配备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经费投入作为本单位抓学生防溺水工作一项重要措施来保障。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对在学生防溺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与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直接挂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村支两委)

(三)以“技防”为支撑,提升学生自救互救能力

7.掌握溺水自救互救。区卫健委、红十字会等机构每年要在学校和社区等场所开展一次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民医院)

8.拓展游泳技能培训。学校和文广新局要指导学生开展游泳技能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升师生的游泳技能。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划定学生专用游泳区域,完善防护措施,设立游泳时间,安排专人看护,坚决杜绝溺水事故 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中小学、村支两委)

9.建立视频监控网络。回龙圩镇、各办事处要积极同政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河流、池塘等重点水域建立视频监控网络,并接入公安部门“天眼系统”或联动处置指挥中心,强化实时管控,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和玩耍并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责任单位:回龙圩镇、各办事处、区中心派出所)

(四)以“联防”为抓手,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10.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管理区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学生防溺水工作部署会议。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在每年召开两次学生防溺水工作部署推动会。学生溺水事故多发季节,区管委会将组织政法、宣传、应急、教育、卫健、水利、消防、文旅、公安、团委、妇联、财政等相关部门既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检查、指导管理区区内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并抓好整改。各镇、办事处要统筹调度,实行包干负责制度,镇、办事处干部分片包干督办村()学生防溺水工作,村(居)干部、辅警、网格员包干负责 本辖区的所有水域巡查劝导工作。在天气炎热时期,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村()的干部、辅警、网格员采取轮 流值班、包干负责等方式对本辖区的所有危险水域进行全覆盖、全时段的巡查劝导工作,每天对重点及危险水域开展巡查不少于一次,暑假期间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并扩大巡查区域,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提倡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灵活工作举措,成立以教师、家长、民间河长(库长)、爱心群众等人员为主体的志愿者巡逻队,实施常态化巡查。村()要加强对本区域内离校返家学生、留守儿童的排查摸底和管控力度,发挥好“儿童之家”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督查室、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区中小学、村支两委)

11.家校协力多方联动。学校要把《致家长的一封信》和《防溺水倡议书》及时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手中,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时段发送防溺水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家长和监护人履行好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在上放学时段相互提醒、监督,坚决劝阻私自涉水的危险行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教育监管,提倡有条件的家长带领孩子到合格规范的游泳池进行游泳学习及自救互救技能学习;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中小学、幼儿园)

12.部门协同合力防控。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隐患,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厉打击因学生溺水等原因,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要坚决果断制止,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法委)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学生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将以上12条措施进一步具体细化,明确职责,措施到人(单位)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和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列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安全生产考核评分内容。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将每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合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

3.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回龙圩镇、林场、办事处,各村支两委,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的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学生溺水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规定程序和渠道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迟报或瞒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区督查室将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各村支两委的学生防溺水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督查,暗访督查情况将在全通报,通报结果与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绩效考评挂钩,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相关读解: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解读《回龙圩管理区2021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单位: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政府大楼一楼 网站标识码:4311000059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回龙圩管理区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电话:6367940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