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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回龙圩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09-28
名称: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9-28           来源: 回龙圩管理区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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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管办函201833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区直相关单位:

《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928         

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

为推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湘办发〔201824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城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对接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基本原则

一一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一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一一突出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彰显乡村、自然、本土特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一一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一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回龙圩镇、各办事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工作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化肥农药用量实现零增长,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8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村内主要道路基本硬化。

全区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8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村内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农村垃圾五年专项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对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河道水面潭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河湖沿岸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城乡同治的原则,全区拟建成1座日中转40吨生活垃圾的中转站,各自然村配套建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当前,按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运行。待道县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城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拖运到道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2018年,全区生活垃圾处理率基本达到90%2019年,基本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达到“五有”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积极开展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

1.新建房屋卫生厕所建设。规划部门对村民新建房屋办理规划许可时,必须将卫生厕所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规划为房屋建设内容,建成后进行验收。

2.现状厕所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推荐采用三格(四格)式粪污一体化处理设施。

3.农村公厕改造。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完善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有效管理和使用无害化粪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18年,开展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应改造任务的50%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城区及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筹集资金加快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并按设计配套建成污水收集管网,对城区及沿线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收集和处理。

2.农村生活污水。根据各村区位条件、人口数量和聚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水产生规模,结合改厕和粪污治理,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收集处理相结合的建设模式,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任务。2018 年,将八仙洞、神仙洞2个村庄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庄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38%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50%左右。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开展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化发展。出台政策鼓励农业生产多用有机肥和降低化肥使用量的政策,着力提升农作物秸杆的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81%2019年,分别达到70%83%2020年,分别达到75%85%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空心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复耕复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创新,依托互联网和专业化公司,探索农户闲置房屋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到2019年,完成全区所有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实施“湖湘农民新居工程”,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机制全面形成,历史文化名村得到有效保护。实施“农村关化绿化气化工程”,引导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对村庄古树名木挂牌建档,挖掘和发挥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积极引导和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镇等卫生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重点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全域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域覆盖工作。2018年,完成4个行政村所有村组道路建设,完成2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5个行政村所有村组道路建设,完成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域覆盖工作任务。

()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每个村庄都要编制规划,坚持“统筹编规划、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加强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水利、林业等规划的统筹衔接,推进“多规合一”,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因此制宜,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2018年,全面推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持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林业、水利到村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村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并承担相应建设和管护职责。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及小型无动力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由农户负责;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等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或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建立运行监督和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经费和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建筑工匠培育工程”,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探索建立建房建筑工匠验收制度和公示制度。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大力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回龙圩镇和各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推动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安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民建房、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门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由农民投工投芳解决。

()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发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把我区农村打造成农民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四、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拨付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创新土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比例由区管委会确定。依法依规组织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但不能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之名盲目举债,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抵押补充贷款,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网点较多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企业和项目的对接,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重点项目配套风险补偿机制,为项目争取大额低息融资创造条件。

()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梳妆打扮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制定技术标准(导则)等,开展典型设计,积极开展送图下乡和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活动,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组织企业与乡村对接农村环境治理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分步有序实施

()编制实施方案。本《方案》经研究同意后,作为正式的《实施方案》下发实施,报市农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备案,作为争取投资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开展典型示范。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污水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2018年,将八仙洞村和神仙洞村作为典型示范。引导全区各地建设保障基本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型等不同水平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

()全面推进整治任务。在典型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按照总体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整治任务,2018年全面启动,2019年全面推进,2020年任务扫尾、巩固提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优先支持贫困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优先整治重要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污水,加强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区农委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区财政局要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区发改委要做好项目统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清淤疏浚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域覆盖协调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道路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参照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附表1),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回龙圩镇(各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并于每年9月开始对镇(办事处)及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人员到位、督查考核等。考核评估结果向区党委和管委会报告,并进行通报,同时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区直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村庄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的技术指南(导则)。按照权限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乡村清洁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回龙圩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发改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商粮局

2

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农委、区环保局

3

对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河道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清理河湖沿岸垃圾。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环保局、区农委

4

厕所粪污
治理

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到2020年全区8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

区规划建设局

区卫计委、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国土局

5

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

区规划建设局

区卫计委、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委

6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达到50%左右。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益。

区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卫计委、区水利局

7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

区规划建设局、区水利局

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卫计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局

8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开展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作物秸杆的综合利用水平,对地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施零增长。

区农委

区卫计委

9

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到2019年,完成全区所有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0

提升村容村貌

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集中清理村庄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

区规划建设局

区农委、区国土资源局

11

实施“湖湘农民新居工程”,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点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

区规划建设局

区国土资源局、区安监局

12

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机制全面形成,历史文化名村得到有效保护。

区规划建设局

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委、区旅游局

13

实施“农村美化绿化气化工程”,引导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

区林业局

区规划建设局

14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引导和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

区规划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

15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活动。

区卫计委

各有关部门

16

深入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鼓励开展美丽乡村全域推进试点。

区农委

各有关部门

17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实施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区规划建设局

区国土资源局

18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

区规划建设局

区国土资源局

19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明确回龙圩镇、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区规划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20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各有关部门

21

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环保局、区自来水公司

22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区发改委

区招标委员会成员单位

23

组织开展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区规划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

24

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区发改委

区招标委员会成员单位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9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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