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3-013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回龙圩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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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增耕地“春苗”行动,防止出现“抛荒”现象。对2022年区管委招商引进社会资本对回龙村等五个村农用地开的所有水田、旱地(约2000亩)种植粮食作物一事统一招商。
一招商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集团公司
二、招商条件:1、具备机械化种植能力。2、具备示范带动能力。3、具备大规模化种植能力。4、种植的粮食作物能达到耕地指标确认要求。
三、招商期限与补助标准。1、此招商期限为三年,三年期内每年每亩租金100元。。2、种植补助标准为:水田(约1800亩):第一年补助600元每亩,第二年补助500元每亩,第三年补助400元每亩。
旱地(约200亩):第一年补助400元毎亩,第二年补助300元每亩,第三年补助200元每亩。补助标准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投资人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资人经营范围有谷物种植等业务。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即从2023年3月9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5:00时截止(上班时间)。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查验原件。
2、投资人提供种植实施方案。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邓先生13907461913,丁先生 15576661849
六投资人选定方式。本项目公开招商投资人1家,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只有1家的,直接取得投资资格;报名合格的报名人超过1家的,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集团公司根据报名人的综合实力与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投资人。
七招商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于永州市人民政府回龙圩管理区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