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99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回龙圩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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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用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第一条“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的规定以及附件“农业部门:第十条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的规定,我局现对2016年5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局缴纳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用进行清退,事宜如下:
1.享受清退人员范围:2016年5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局缴纳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用的个人。
2.清退携带资料:持身份证明原件以及缴费票据。
3.清退办理地点: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畜牧水产局(原医院二楼农机局办公室)
4.联系电话:黄健华13874362764
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畜牧水产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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